根据中国的《民法总则》和《婚姻法》,就未成年人的婚姻问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根据我国《婚姻法》,未满22周岁的男性,未满20周岁的女性,是未成年人。而根据《民法总则》,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下的公民。
未成年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署婚约。一般情况下,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合法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指定其他人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的婚约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能生效。如果父母代表未成年女儿订立婚约,且未成年女儿未经同意,这种婚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未成年女儿有权利在成年后追认或取消这个婚约。
如果父母为未成年女儿订立婚约,最好征得女儿的同意。如果女儿并不同意,可以在成年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婚约。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应当充分考虑女儿的意愿和未来发展,遵循儿童权利保护的原则。
未成年人的婚姻问题需要在法律的允许和法定程序下进行,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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