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通常包括以下职位:
1. 局长/局长助理:负责市教育局的整体运作和管理,制定教育政策,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 科长:负责局内特定教育领域的管理和指导,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等。
3. 处长:负责具体教育事务的管理,如教师招聘、学生注册、校地规划等。
4. 监察员:负责对教育局内部及下属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5. 教育专家/顾问:为教育局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教育政策。
以上职位可能以不同名称存在,具体依据各地区的管理体制和对教育管理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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