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ST易联众(维权)回复了独立董事的《督促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公司公告,经自查发现:在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易联众为时任实控人张曦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易联众回复独董督促函:公章外借系由时任实控人张曦指示张曦以易联众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易联众在公告中披露了三笔相关交易,金额分别约为7.1亿元、0.3亿元和0.5亿元。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易联众的独立董事向其发出《督促函》。易联众表示,独立董事提请公司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给公司造成的影响。易联众称,公司设立问责小组,对违规外借公章导致公司涉及违规担保…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 阅读:475